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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鸡镇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7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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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金府〔201120

 

各有关单位:

现印发《金鸡镇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接受评议的单位做好配合,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金鸡镇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平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我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委和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部门和基层站所转变作风,改进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幸福金鸡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关春燕担任,副组长由许锦源(副镇长)、谢健斌(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梁炳芬(派出所)、甄狄恒(司法所)、李雪坤(党政办)、冯均明(卫生院)、周灼均(广播电视站)。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日常工作由镇纪委负责。

三、政风行风评议团

政风行风评议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代表组成。

评议团的主要职责: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参加助评活动和评议大会,发表评议意见;了解和监督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参与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评议;对全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

四、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

(一)公立医院:金鸡卫生院。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1、卫生院领导班子抓政风行风建设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宗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

3、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及行政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4、卫生院内部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5、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情况。

    (二)基层站所:金鸡派出所、金鸡司法所、金鸡广播电视站。

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处罚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

6、队伍建设。改进领导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为民便民服务活动。

(三)“回头查”单位:国税金鸡分局、地税金鸡分局、金鸡国土所、金鸡计生办。

五、评议方法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

我镇负责组织对金鸡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广播电视站进行评议;对国税、地税金鸡分局以及金鸡国土所、计生办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进行评议。

今年民主评议工作从5月份至10月份结束。

一是筹备和宣传动员阶段(5月):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选聘评议团成员,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被评议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是自查和落实整改阶段(6月至9月):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社会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网上征求意见、设立政风行风评议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受理投诉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团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7月底前,评议团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向被评议单位作出反馈。89月,被评议单位要对自查的问题和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拟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各站所的自评报告分别报镇纪委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开展“回头查”的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9月底前将“回头查”情况报镇纪委和市府纠风办。

三是助评和总结通报阶段(10月):召开评议大会,开展面对面评议。被评议单位向评议团报告行评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评议团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投票评定。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各站所的评议结果由镇纪委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民主评议结果要纳入被评议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机关作风考核。被评议为“满意”的部门,建议在当年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档次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被评议为“基本满意”的部门,次年要作为“回头查”工作的重点,由评议团对其进行“回头评”;被评议为“不满意”的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下年度继续列为评议对象进行评议。

七、有关要求

被评议单位要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今年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被评议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的“一把手”要对评议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评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行评的日常工作。镇纪委抓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统一布置和组织实施,镇政府对评议工作提供大力支持。

(二)务求评出实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评议成效和主要标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客观科学评议。评议团成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原则和纪律,认真履行好评议代表的职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被评议单位也要遵守评议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指导。镇纪委要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抓住行评的关键环节,开展明查暗访,以经常性指导和阶段性的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保证规定动作不走过场。

(五)加强宣传和沟通。被评议单位要加强与镇评议团的沟通,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效要及时进行宣传,同时编发信息向镇评议团成员和镇纪委报送。在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向镇纪委反映。

镇纪委联系人:李石兴,联系电话:255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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