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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制度
发布日期:2011-11-16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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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中心受理总台在岗接待群众来访来信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认真登记、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中心受理总台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其他人员要主动下访、约访,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遇有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统一调配力量,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镇街党政领导实行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行每周轮值一次。当班领导应当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厅受理总台侯值,中心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配合当班领导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三、接访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访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根据来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视情况直接办理或分别处理。
    五、对来访反映的事项,要用规范的文书格式,转送、交办相关单位或立案、调查,或中心主任协调等形式进行处理。
    六、承办单位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回复当事人,并将调处结果报送中心备案。中心要将调处结果及有关信访材料备案归档。
    七、中心要将来访情况每月进行归类,形成书面材料将情况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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