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金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镇联席会议)运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镇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召集,由镇政府镇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召集人。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中心学校、百合交警中队、财政所、农业农村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单位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镇联席会议在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镇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谭卫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刘超宏兼任,并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在镇政府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镇委、镇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部署。
3.综合研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制订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5.搭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综合监管。
6.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通报有关情况。
7.组织对各村(居)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考核,提出“一票否决”建议。
8.定期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镇委、镇政府报告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镇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并督促镇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镇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2.组织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指导、督导、考评各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负责镇联席会议的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文档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新闻单位落实公益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中心学校: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和检查监督拥有或使用校车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派出所:负责各管辖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管辖区域的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负责管辖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负责全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监督、指导运输线路安全管理;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范围内的散装物料车安全监管。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对生产经营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槽罐质量实施监管;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百合交警中队:加大路面巡控力度;加强对货车“三超一疲劳、私家车“超员”、酒醉驾、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的查处力度。
各村(居)委会:负责配合开展各自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镇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督查追责制度。镇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镇联席会议挂牌督办,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对未履行或未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村(居)委会和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