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燃气十分普遍,并以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为主,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才能给我们带来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
一、积极配合入户安检
近期,我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居民用户燃气入户安检,由各镇街政府工作人员、团市委义工、各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人员对用气环境、用气设备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入户安检人员会向用户出示有效证件,穿着工作服,请各位市民积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二、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一)做好通风措施。由于液化石油气燃烧不充分时,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无色无味、不易察觉,人体吸入后极易中毒(俗称煤气中毒)甚至死亡,为了提醒人们及时发现液化气泄漏,通常液化气中会混入少量有恶臭味的无害气体。因此使用燃气时,使用场合必须保持空气流通!一旦有液化气泄漏,闻到这种气味,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二)拒绝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其结构和使用条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使用过程中,气体燃烧后的废气会直接排放在室内,容易引起室内缺氧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危险性较大,严重危及使用者生命健康安全。我国早已强令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建议市民选择更安全的强排式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
(三)及时维修、更换燃气具。
1.天然气灶具和天然气热水器使用年限是8年,8年到期后要及时进行报废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安装新的燃气热水器,安装人员需持有专业上岗证书,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安装燃气热水器。
3.热水器每隔8个月要清洗保养,经常检查燃气热水器
烟道管、接口处,如发现损坏和脱落,要及时调换与紧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保障餐饮用户用气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用户应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每一家餐饮企业自身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无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有关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作如下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燃气使用须知
(一)装有天然气设施的厨房,不能再使用液化气或煤炉。现场无人照看时请不要使用燃具,防止汤水溢出浇熄炉火,导致燃气从灶眼泄漏,再次打火极有可能引发燃气爆燃事故。
(二)胶管使用时间长,容易老化裂口而漏气,发生事故,所以使用胶管应尽可能短,一般规定不宜超过2米,且不能穿墙,应随时检查胶管情况,如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新管。胶管与气瓶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的接口处必须加装喉码锁紧,防止因胶管松动出现煤气泄漏。
(三)每次使用完燃气具后,应立即关闭表后截断阀及灶具阀门,在晚间、外出前或用完后,应对灶具开关,表后截断阀进行仔细检查。如需长期外出,应将天然气计量表前、后阀门全部关闭。
五、预防急救
(一)燃气为了便于察觉,都有添加了嗅等带有特殊气味的气体,一旦发生泄漏,闻到异味,优先确保场地通风(如打开门窗等),然后检查燃气灶、钢瓶角阀(燃气表前阀门)是否关闭,要是关闭后还有异味,立即离开现场并在室外联系专业人员前来检查。在专业人员赶到前,千万不要在室内逗留,不要开灯和关灯,更不能使用明火。
(二)当户内发生起火事故时,首先关闭最近的阀门并切断气源,如关闭角阀,关闭燃气表前阀门。当阀门附近有小型火焰时,可用湿毛巾,砂土等扑灭。操作时注意通风,防止燃气中毒,并在户外联系专业人员说明情况,以便及时抢修。
(三)燃气泄漏现场发现中毒者时,应把中毒者撤离现场(应急抢救者也应注意自身安全,做好通风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伤害。),将其领扣、衣扣、腰带解开,自主呼吸新鲜空气。发现重度昏迷不醒中毒者不要私自处理,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