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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323239315A/2022-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5-06
名称: 问: “门前三包”制度是否入法?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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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门前三包”制度是否入法?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次数:-

问: “门前三包”制度是否入法?


答:是的,“门前三包”制度已入法。“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门前三包”制度入法,概括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但责任区责任人的职责范围更广,且有直接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分别明确了不同责任区的责任人,同时规定责任人应当履行三方面的责任:一是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水域卫生整洁,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及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二是发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者环境卫生标准情形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制止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并可以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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