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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2483J/2024-00026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名称: 关于启动办理赤坎新区境安园小区不动产登记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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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办理赤坎新区境安园小区不动产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

赤坎新区境安园小区产权业主[原征收产权调换房屋(一期)]:

赤坎镇人民政府正在加紧办理赤坎新区境安园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并计划于近期开展各产权业主的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需重新签订产权调换房安置合同并缴纳(或退回)部分房款

经核查,赤坎镇德业路90号境安园产权调换房安置合同为开平市房地产测绘所完成房屋分户图前签订,最终确权面积与安置合同所拟面积略有不同,根据合同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及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乙方选择产权调换房总套内面积与甲方实际交付的产权调换房面积出现差异时,需结清房屋差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面积(房屋分户图)与安置合同所拟面积如果有出入,原补差金额会有变化,各产权业主需要与赤坎镇人民政府重新签订产权调换房安置合同并向政府缴纳或由政府退回差价后,方可进行不动产登记。

二、房屋税款的缴纳事项

(一)在安置置换产权面积范围内的契税由赤坎镇人民政府负责缴纳;(二)在超出原有产权面积置换,即增购部分契税需由产权业主依法缴纳,契税缴纳之后,提供完税证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此项工作可以委托赤坎镇政府工作人员代办,需要各产权业主根据政府的反馈情况及时缴纳税款。

三、资料收集

为方便做好不动产登记,各产权业主请按以下资料清单要求,于2024年4月28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除节假日外),将资料交到赤坎镇安  置房不动产登记专班(侨小馆一楼原安置房选房办)。

(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附件1);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完税证明(增购部分需要缴纳税款);

(五)不动产登记委托书(附件2);

(六)税务登记委托书(附件3);

(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完税证明即为各产权业主缴纳增购部分的税款凭证;港澳台或外国国籍的产权业主,需征求本地律师意见确认委托方式。后续事项请留意赤坎镇政府官方信息,咨询电话:0750-2635208。

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附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

2.附件2:不动产首次登记授权委托书.docx

3.附件3:税务登记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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