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数字财政”系统资金到人到企业务上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迅速行动,以“三个到位”顺利完成 “数字财政”系统资金到人到企建设工作。
一、组织动员到位
资金到人到企业务改革是针对各预算单位委托银行开展资金代发模式进行优化。优化前,各预算单位将批量代发资金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制作支付凭证,并拨付资金到代发银行,再通过线下拷盘方式将支付到个人的明细提交给代发银行;优化后,各预算单位在“数字财政”系统制作支付凭证时,同时上传支付到个人的明细,通过系统将支出明细发给代发银行进行拨款,既保证财政可以从系统监控到单位资金实际流向,也保证资金拨付数据的安全性。为抓紧落实此项工作,优化系统性能,我局迅速组织各商业银行召开动员会议,并发文至各镇(街、管委会)、市直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求做好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确保到人到企功能顺利上线。
二、措施落实到位
(一)专人跟进,深入学习。通过学习操作指南、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各代理银行交流业务等方法,加快掌握到人到企功能实施细则和系统操作;通过深入了解各预算单位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到及时解答、及时解决,推动到人到企功能顺利运行。
(二)全面排查,解决问题。到人到企功能上线后,前期由于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上级操作指引不够详细等原因,导致部分单位未能熟练使用到人到企功能。对此,我局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技术公司、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各方沟通,结合省财政厅通报的到人到企工作开展情况,督促预算单位规范使用到人到企功能。
三、后续跟进到位
(一)坚持动态监控。通过系统数据查询、违规使用资金标识等功能,动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疑似违规情况,及时向预算单位了解情况,督促整改,确保到人到企建设实施到位。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促进系统升级完善。针对到人到企功能使用过程中,预算单位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如跨行委托代发问题、退款反馈问题,向代理银行、技术公司提出解决建议,促进系统升级完善。
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数字财政”系统资金到人到企功能全面上线工作,实现财政资金拨付全流程跟踪,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效能,打通“数字财政”系统与银行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数据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