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传销常见套路
1.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
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在传销组织中的占比达到30%,已发展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流模式。其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
2.以“消费返现”为口号的商城促销类传销
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同样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3.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
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人参与,通过套近乎、亲情牌与老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打着“微商”等旗号,在各社交平台上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4.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传销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冲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警方提示
一、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的“产品”“服务”知识掩人耳目的幌子。
二、在选择成为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举报。
四种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
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
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
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
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警方提醒
一、理性判断,谨慎投资。切莫轻信广告。高收益项目往往需要承担高风险,投资群众需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判断,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二、多想多问,多思多看。向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请教,不可盲目相信亲朋好友对低风险高收益项目的投资建议,尤其是老年群众在投资前多和子女商议,切勿因高收益的吸引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资。
三、大多数经济犯罪嫌疑人都将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挥霍享受,最终能够挽损的部分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