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开平警方快速查处一起妨碍执行公务案件。一名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拒不配合民警调查,还公然辱骂殴打民警,导致民警受伤住院,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4日14时许,开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百合中队民警接到110转来的警情,称在百合儒西管区路段发生一辆小客车和一辆厢式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闻到肇事小客车内三人身上均有酒味,可三人都否认自己是肇事司机,想以此逃避法律责任,为此,民警立即联系智能交通大厅指挥室,利用智慧新警务进行调查取证,最终通过视频监控确认肇事司机为黄某,于是民警要求黄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却遭到黄某拒绝,且一直以拨打电话来拖延时间和逃避酒精测试,甚至发起酒疯辱骂推搡民警。
由于黄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交警检查,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中队副中队长何光伟报告,何光伟随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并迅速将黄某控制,随后民警叫同车另外两名乘客陪黄某到市中心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警车到达市中心医院急诊室门口,下车后黄某再次发起酒疯,不断辱骂交警,情绪非常激动,对着民警何光伟的头部猛打一拳,扭头就跑,何光伟不顾自己伤势,眼疾手快抓住了黄某,并用一招擒拿术把黄某侧摔在地上。在其他民警的配合下,将黄某控制起来,随后带到门诊抽血检测,并通知辖区侨园路派出所民警到场调查处理。
经审讯,黄某为开平市百合镇人,现年46岁,11月24日中午在与朋友聚餐中喝了不少酒,由于两个朋友都没有小车驾驶证,于是黄某心存侥幸,罔顾交通安全,在明知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仍驾车送朋友回家。途中,因酒精作用导致与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民警要求其酒精检测时,黄某不但不配合执法,而且还暴力袭击交警阻碍执法。11月25日,黄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开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1月26日,检测结果显示,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受伤民警正在住院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执法权威不容任何人挑衅,决不允许任何人亵渎执法权威,决不允许任何人逾越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对辱警袭警、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请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