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平一男子捡到他人钱包后,不但没有归还,还将钱包内的财物纳为己有,并盗取银行卡内的余额。开平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捕归案,为事主追回全部损失。
2020年12月19日15时许,潭江派出所接到事主谢某报警,称她的丈夫于12月18日下午在开平幕沙路附近遗失了一个钱包,内有现金、银行卡、证件等物品,并于12月19日8时许收到银行取款信息,被人取走5000元人民币。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值班领导立刻安排警力兵分两路侦查。经调查发现,前往银行ATM机取钱的嫌疑人是梁某某。通过智慧新警务,民警很快掌握了嫌疑人梁某某的日常活动地点,并于2021年1月6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梁某某(男,开平人)对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梁某某交代,2020年12月18日18时许,他驾驶摩托车途经开平市某小学门口附近时看到马路上有个钱包便捡了起来,见钱包内有若干现金,便起了贪念,将钱包带回家中。回家清点钱包时发现里面有2100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在放证件的位置还有一张写了6位数字的小纸条,梁某某猜测这6位数字很可能是银行卡密码。见财起意的梁某某于次日清晨7时许前往银行ATM机尝试取款,并顺利盗取5000元人民币。随后他再到另一个银行的ATM机用其他银行卡尝试输入密码,输入两次都显示密码错误才罢休。最终,民警为事主追回全部赃款。
目前,梁某某因盗窃罪已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银行卡、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要分开存放。一些市民担心忘记银行卡的密码,将密码写在纸条或笔记本上,这样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除此之外,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应马上与发卡的银行联系,及时挂失,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