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982L/2022-0022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4-07
名称: 开平警方打掉一个入室盗窃团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开平警方打掉一个入室盗窃团伙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

近期,开平市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严重危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开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打击入室盗窃犯罪专项行动,组织精干警力成功侦破近期入室盗窃系列案件4宗,打掉一个入室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2月25日21时50分许,开平市公安局接到黄女士报警称,在升平路某住宅发生入室盗窃案,被盗走大量金饰,损失约15万元。接到报警后,邓健彬副局长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大队、港口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民警在案发现场及周边调取大量监控,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由于犯罪嫌疑人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行踪飘忽不定,使案件侦查陷入了瓶颈。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经反复缜密侦查,民警逐渐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落脚点。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民警通过对嫌疑人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回收旧金饰的谢某有销赃嫌疑。在周密部署下,3月28日至29日,民警在开平市区将盗窃嫌疑人欧某、阮某和销赃嫌疑人谢某抓获归案,缴获被盗的黄金首饰一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欧某、阮某对盗窃他人财物、谢某对收购赃物金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侦查发现,欧某和阮某与开平市内多宗入室盗窃案有关,经审讯攻坚,已破获4宗入室盗窃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阮某和谢某均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转存图片

转存图片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公安局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