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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798W/2021-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3-25
名称: 加强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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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我市货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开平市义祠客运站“3.15”事故教训,筑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坚决防范货运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货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3月16日起,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市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周振明带领下,迅速开展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我市10台营运车辆以上货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一方面,检查人员到达我市货运企业现场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企业营运车辆维修档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台账、车辆GPS动态监控、车辆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另一方面,要求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员做好“三个要”:一要深刻从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好源头安全监管关,确保驾驶人资质合格、车辆手续齐全;二要定期组织货运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时刻长鸣安全警钟,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定期做好车辆检修以及维护保养,拒绝货运车辆改装拼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畅通出行。

各货运企业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货运车辆安全隐患。

截至3月22日,检查人员累计检查我市10台营运车辆以上货运企业共10多家,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货运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营运车辆未配备好灭火器、车辆维修档案缺失、未组织驾驶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等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向货运企业发出整改书通知书共10多份,要求相关企业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形势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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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员落实好“三个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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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货运企业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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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货运企业营运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拼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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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货运企业营运车辆消防设备以及检修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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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货运企业营运车辆维修档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等资料情况)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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