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完(高)中、开平开放大学、局直单位、镇(街)中心学校及三所公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紧扣市委“人才倍增”工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基础教育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储备库,现开展入库储备对象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我市基础教育高水平教师队伍,打通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通道,优化教育人才结构,为培育一批在全开平、全江门、乃至全广东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教研员储备人才,切实推动我市基础教育系统“人才倍增”。
二、遴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公、民办)、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校(园)长、教师和教研员。
曾获省级、江门市级“四名”或“四名”工作室主持人称号,或曾获开平市“四名”工作室主持人称号,或已评为正高级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遴选。
三、遴选指标
综合考虑各学段、各学科教师配备情况,分学段学科按比例遴选,全市计划遴选首批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约600名。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把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教师选拔出来,不指定推荐遴选名额分配指标。今后,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遴选递补一次。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遴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人需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学校考核推荐
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推荐人选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
市教育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学校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候选人。
(四)公示
市教育局、候选人员所在学校(单位)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为“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
五、储备对象工作职责与权利
(一)担任评审员。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论文评比、教学成果评比、教学竞赛、人员遴选推荐等担任评审小组成员,参与评审。
(二)担任测评员。每学年,分学段、学科对我市相应的教研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担任兼职教研员。择优聘任为我市兼职教研员,与专职教研员共同服务开平教师专业成长。兼职教研员培养成熟可转聘为专职教研员。
(四)享受推荐优先权。在各级别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四名”、优秀教师等遴选中,优先予以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遴选工作,是我市实施“新强师工程”、推进教育系统“人才倍增”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认真组织实施推荐考核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的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严格落实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要突出考核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
(二)严肃纪律,严格审核
各学校(单位)须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全面管理,要加强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核查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没有上课或课时量不足的校长教师一律不得申报。评选工作中,如有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实行退出机制,在库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情况,依照规定调整出人才库。
(三)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申报材料
各学校(单位)要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有关表格详见附件2)。各学校(单位)须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遴选条件
2.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遴选表格
开平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9日
(申报材料受理:教师发展中心林庆伦,联系电话:2022057;申报政策咨询:戚小盈,联系电话:2289162)
附件1
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遴选条件
申报开平市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入库储备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2.自觉弘扬高尚师德,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家长利益;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或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5年(2020-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近5年(2020-2024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申报人员应以教学、教研一线教师为主,其中专任教师近5个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本学科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校级领导、教研员工作量应符合《江门“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初中学校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小学学校领导周课时量4节以上,幼儿园园领导每周承担幼儿半日生活组织与领导不少于1个半天,每名校长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教学调研、指导分别不少于80天,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分别不少于80节,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5次。
二、专业条件
1.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6年以上。
2.学科教学能力强,对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基本功有比较完整的认识和把握。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是县域内公认的教学骨干。
3.近5年,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课(含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曾获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含优质课、说播课、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在青年教师队伍中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榜样作用。
4.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或参与完成(除主持人以外排名前6)过县级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项目),并善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近5年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县级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2)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
5.具有较强的数字素养,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
6.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开平市名书记、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县级以上名书记、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入室学员、县级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三、有关说明
(一)凡涉及任职时间、任教年限、业绩成果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除明确标注外,“近5年”表述指的是2019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
(二)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比如“6年以上”含6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