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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8278/2021-0036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9-03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家庭农场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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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家庭农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341 号)的通知,根据《2021年江门市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现拟遴选5至7个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建设。

一、申报认定数量及规则

遴选认定5至7家示范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种植示范农场、标准化数字农业试点农场、标准化养殖农场建设,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示范家庭农场由现有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中确定5至7家示范家庭农场,其中至少5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含2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申报对象

参与遴选申报的家庭农场为现有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本遴选方案所指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要求

基本要求

参与遴选申报的家庭农场需符合“主体合法、设施完善、人员稳定、规模适度、管理规范、效益明显”的基本要求,需有自筹投入资金,除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以外,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50%,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配置要求,实施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1月。

配置要求

1.标准化种植示范农场,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要求,优化粮食作物和蔬果品种结构与种植布局,遴选粮食作物、蔬果标准化种植的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建设,重点示范推广优质水稻技术的集成示范应用、蔬果配方施肥技术、喷滴灌节水节肥技术、绿色病虫综合防控技术等,同时进一步加快土地整理及水、电、路、渠和喷(滴)灌设施、病虫害监测防治点等基础设施建设。

2.标准化数字农业试点农场,遴选发展条件好、配套设施齐全的家庭农场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建设,推动农作物种植生产作业及田间管理数字化、田间设施及生产设备管控智能化,强化农耕装备,加强设施设备利用率,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种植产业优质发展。

3.标准化养殖农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选择家禽养殖类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养殖农场建设,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场(农户)”的经营理念,全面推行绿色健康养殖。

)监管工作

项目遴选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自愿接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对于出现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破产或兼并的、停止实质性生产或生产经营水平明显下降的、拒绝接受监测或不按规定提供监测材料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取消项目认定,对于发生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违法行为的、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重大农产品安全质量事故的、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等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认定。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根据本通知要求,如实提交《开平市家庭申报表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4日前向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含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三份。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18年第8号):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家庭农场(或示范家庭农场)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场备案表;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养殖水域、滩涂)等不需提供,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证号、编码进行网络核验或者部门间核查。

五、评审认定

示范家庭农场由现有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中确定5至7家开展标准化种植示范农场、数字农业试点农场、标准化养殖农场建设。评审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严肃认定纪律,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遴选认定能好中选优。评审结果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1年江门市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示范家庭农场。


  附件: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联系人:杨国威,联系电话:2303505)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1.附件:开平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docx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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