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部分用人单位面临较大生产经营压力,部分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量呈现逐月递增的趋势,其中2月12宗、3月53宗、4月77宗;劳动报酬类案件占比44%,解除劳动关系类案件占比29%。
如何破解疫情防控与仲裁维权两不误的难题?我市仲裁委员会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内部工作指引》,市仲裁院按照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援企稳岗、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等政策要求,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作用,用高效、经济的方式实现在线仲裁程序高效规范的同时,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风险,降低参与仲裁成本。
一、 线上申请,跨时空维权
疫情期间(2月至5月),市仲裁院加大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推广力度,从申请人提交申请、证据,到仲裁委的审查、立案,再到被申请人的答辩、证据提交、证据举证等, 全程实现互联网化,满足了当事人特殊时期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维权、举证的需求。据统计,疫情期间通过线上申请仲裁业务17项。
二、 线上调解,省时省心
为配合省调解中心的建立与发展,做实做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市仲裁院充实调解员力量,选拔10名调解业务骨干成为省调解中心入库调解员,提高线上调解成功率。据统计,疫情期间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调解的仲裁案件均已全部实现线上调解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动动手指就能在家免费享受一对一专人调解服务。
为落实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并重,市仲裁院深化“案前约调”的工作模式,在立案前主动提前介入调解工作,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沟通方式,引导当事人共担责任、共克时艰,让双方的劳动争议实现立案前调解解决,减免后续的法律程序,缩短劳动者的维权时间。经过努力,疫情期间的案件量在逐月递增的趋势下,今年5月份的案件受理量首次出现下降,对比4月份的77宗,下降至58宗,降幅达24.7%。另外,已受理的案件中,已调解结案121宗,调解率58.2%。
三、 三方在线视频,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
在我省启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市仲裁院曾为一名已怀孕近9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远程庭审服务,让其可安心在家中参加网上庭审,避免路上奔波的风险。疫情期间一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拘留在看守所,市仲裁院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借助法院线上审判系统实现两地三方实时连线完成视频庭审。
疫情防控期间,市仲裁院优先采取网上视频审理,庭前通过向当事人送达远程开庭通知书及操作说明、建立庭审微信群、约定时间登录测试等,确保远程庭审顺利进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庭审公平公正、有据可查。目前已有24宗案件通过网上视频庭审方式实现开庭审理。
四、 深化“互联网+调解仲裁”,加快业务创新变革
为避免“互联网+调解仲裁”在疫情期间成为“昙花一现”,市仲裁院将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推动“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的深度融合,畅通线上线下立案受理、举证、送达渠道,优化网上视频庭审模式,充实调解中心入库调解员力量和增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让“互联网+调解仲裁”在日常办案中获得更普及广泛的应用,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和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