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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水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23879/2023-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31
名称: 水口镇执法普法小课堂丨无证无照经营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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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执法普法小课堂丨无证无照经营辑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


开栏语

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照经营有着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复杂的原因。为建立公平竞争规则,维持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会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者进行教育、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下面,水口执法办推出无证无照经营辑普法小课堂,以案为例,敲响警钟。



法 条 链 接: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反: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则: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设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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