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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科工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315263702W/2025-0000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名称: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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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年-2026年我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工作,根据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规定,现自行采购本单位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服务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精神,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工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服务及技术:

(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包括车辆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零件维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年审等(加装音响、倒车雷达、内饰装修、汽车美容、异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及供应商无法维修的项目除外)。

(二)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的工时单价、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进行收费。其中,维修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零配件费用=零配件进货价格×(1+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公务用车维修费=维修工时费+零配件费用。

(三)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应与采购方规范使用公务用车维修单(详见附件)。

(四)对采购方的车辆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二、采购应聘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服务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机动车维修资质。

三、报价方式

定点维修服务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需报价工时单价(元/工时)、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

以上报价为含税全包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时间为20251月9-20251月13日。应聘单位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资料报至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

四、确定成交单位的产生

本单位将综合各应聘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售后服务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4个月。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0750-2317826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新昌新市路2号(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效。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

1.附件:开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单.doc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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