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江工信办函〔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做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申报模块据实填写相应内容,完成填写后进行保存,然后下载申报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传并提交,无需交送纸质版材料。企业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三、2025年申请企业条件增加两项:一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二是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配合市科工商务局做好名单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3),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共同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2.2025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总公司)
3.2025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非法人分支机构)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开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5年7月2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刘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2219968、2338560;开平市财政局联系人:凌先生,联系电话:2209226;开平市税务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63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