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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965658497/2020-0020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05-15
名称: 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第一批)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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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第一批)的公告


我市公布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我市设立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1号)文件规定,采用恒温扩增法和PCR法的核酸检测按“各类病原体RNA测定(编码250403089S)”项目收费,收费标准为152/项。单位或个人可按自愿自费原则,向服务点预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第一批):

检测机构

检测/采样地址

预约电话/微信公众号

开平市中心医院

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三江A7区

开平市中心医院门诊楼采样点

预约电话:2371958

微信公众号:开平市中心医院患者移动服务平台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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