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仁康诊所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7830965658497/2024-00148 | 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名称: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仁康诊所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主题词: |
案件名称 | 仁康诊所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0010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仁康诊所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任帆 | 身份证 | 370214***********7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9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市龙胜镇长龙东路91号龙辉华府3幢110-111铺位仁康诊所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 ||||||||
违法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
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
处罚类别 | 警告、通报批评 | ||||||||
处罚内容 | 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9日 |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
执法主体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
受委托单位 |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