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及社会公示,开平立群医院具备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自2024年3月7日起起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通知。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783MB2C93555F/2024-00052 | 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名称: | 关于同意开平立群医院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通告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主题词: |
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及社会公示,开平立群医院具备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自2024年3月7日起起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医保结算等级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开平立群医院 |
开平市长沙街道三江路37号 |
二级 |
邱敏怡 |
0750-2257381 |
特此通知。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