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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557277605G/2026-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4-07
名称: 关于《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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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次数:-

为更好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粤港澳大湾区华侨文化名城,深入挖掘与活化开平市三埠街道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文化价值,系统推进该片区历史建筑修缮、风貌提升与业态更新,在城市更新与项目实施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决杜绝破坏性建设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需对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开展全面、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目前《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4日,即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0日止。

二、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映意见。请将意见寄至开平市三埠街道虹桥路31号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股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意见。请将意见发至邮箱kpszjj@jiangmen.gov.cn。

(三)通过现场反映意见。现场接待地点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城镇建设股。

联系单位: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谢炜仪  

电话:    0750-2212287


附件:《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1.附件:开平市荻海埠片区侨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运营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pdf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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