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开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潘公寨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征询收集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向评估单位反映。
一、事项简介
1.事项名称: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潘公寨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
2.事项概况
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筑石料资源保障,缓解砂石供应紧张的问题,结合开平市自然资源实际情况,拟在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村委会潘公寨山设立并出让采矿权。
矿区位于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村委潘公寨山(位置如下图),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9'45″,北纬22°29'14″,距离开平市城区约13km。矿区范围面积0.4740平方公里。采矿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保有资源量为3524万m³;本次出让资源量为建筑用砂岩2242.24万m³。全风化层体积913.54万m³、中风化层体积249.74万m³、残坡积层体积75.01万m³,出让年限19年,开采规模120万m³/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矿权出让底价6724万元,采用竞拍方式确定采矿权竟得人。
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潘公寨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工作已列入开平市2021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并征求各部门同意。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村委等周边地区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对事项各方面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出让合法合规性,对矿区运营期间环境及安全管理问题意见或建议,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公示期限及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 4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向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四、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新海东路1号
联系人:劳股长 0750-2257702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