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业务档案整理、文书档案整理和档案编研材料整理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信访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开平市信访局(1982年-2018年)组织沿革、全宗指南、大事记等全宗卷编研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编研材料整理达到开平市档案馆验收标准。
(二)对开平市信访局(2010年-2018年及2023年)相关档案进行整理,确保需要进馆的文书档案通过开平市档案馆验收,整理档案符合现行标准。
(三)归档档案按档案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相关工作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协助我局按要求移交开平市档案馆。
(四)所有移交的档案必须严格按照《开平市档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进行数字化扫描。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和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四)具有良好的本地服务综合支撑能力,需在开平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服务商相关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公司整理人员持有上岗证和多年与政府机关整理档案经验,配备足够的人力,保障本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全包价)。选购报价不能高于其报价上限,否则无效。
五、评审办法
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档案整理服务经验、实力和信誉,有与政府事业机关单位档案整理合作经验的供应商可优先考虑。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项目报名供应商达到1家或以上,本项目就可以进行评审。
六、保密要求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要求扫描加工人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不得提供、抄录、泄露单位、个人有关档案材料内容。
七、售后要求
服务商需对档案整理和扫描的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包括:咨询、培训与操作指导,对不合格(错误)档案数据进行及时修补(更正),对漏扫档案进行补扫补录,为客户提供长期技术咨询服务。
八、资料递交
现场递交方式: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4月3日17时前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报价表、项目服务方案、曾参与同类项目情况等资料递交至开平市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2261773,单位地址: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人民东路3号。
开平市信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