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落实解决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中基层与群众反映的“山林纠纷和林木采伐以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等意见和建议,加大纠纷调处力度,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基层林业站的沟通联系,深入现场与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规范林木采伐审批制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发生,并加大林木采伐透明度,实行伐前公示7天制度,使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和调查设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8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8个次,酒楼饭店49家次。并在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生态消费观,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维护了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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