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我局开展基层涉林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第六指导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一行3人到赤水、金鸡、蚬冈等镇,调研督导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就基层林业的具体问题与镇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认真的探讨。 督导组首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赤水等镇分管领导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病虫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山林纠纷调处等基层涉林工作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地查阅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明细表等相关资料。针对以上镇提出的有关村民否定原有山林合同和调处协议、山林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信息收集比较困难等问题,黄健俊组长强调:坚决维护原协议、合同严肃性,不轻易否认原有调处协议和合同;完善承包山林合同手续,实行规范管理;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凡是集体统一经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款所得收入不少于70%均股均利分配到农户”的规定,保证农户享受到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收益。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