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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 | “好心”修剪古树?这地5名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05 09:10:53
来源:广东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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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枝繁叶茂影响戏台修建,村民们便为一棵百年古树“剪发”。本以为做了件“好事”,没想到却闯下“大祸”。

案情介绍

厦门同安新美街道某村庄村庙戏台附近,一棵古榕树枝繁叶茂,部分枝叶挡住了戏台,村民便私自决定对古榕树进行“修剪”。

2023年1月14日,村民叶某地、叶某助雇佣三名工人将古树一侧主枝锯断,而后将掉落的枝干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一处木材回收场所。

3月3日,厦门市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棵编号重点保护古榕树(现树龄109年)遭到人为严重破坏。该古树离地3.8米处,一直径约0.6米主枝被锯断,极大地影响古树的生长,损失价值近3万元。新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于3月4日成功抓获砍伐古树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地、叶某助及砍伐工人林某、洪某良、张某瑶等5人。而直到警方找上门来,几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网提醒,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坚守底线,共同关心爱护我们身边的“绿色文物”,一起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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