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3日 星期六欢迎进入开平生态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林业局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林业普法| “森林法官”敲响广东“第一槌”
发布日期:2023-07-18 18:47:14
来源:广东林业网
打印
【字体:

“现在开庭。”7月14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首场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帷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连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工作人员及群众8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普法教育。

据悉,河源市法院在省内首创“森林法官”工作室机制。此次庭审活动是机制建立后开庭审理“第一案”。

审理一案,引导一片

2022年10月,被告人李某、张某、叶某驾驶摩托车到大坑山场林区寻找野生动物,用携带的改装射钉器捕杀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三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被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被告人李某、叶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悔过。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为充分发挥“审理一案,引导一片”的巡回审判实效,连平法院干警就地开展生态法治普法宣传,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耐心释法解惑,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森林法官”是个什么官?

4月11日,河源市首个“森林法官”工作室落户连平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

据河源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森林法官”是指为“三长两员”处理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时配备专业法官,为其提供专业化法律知识培训和点对点咨询,推动破解当前基层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知识不足、护林员管护法律基础薄弱等问题。

连平法院与黄牛石自然保护区联合建立了“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协作机制包含建立联动办理涉林案件、联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信息共享、共建宣传普法等7个子机制。

今年上半年,在省法院的指导和推动下,河源中院与市林长办、市林业局等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在连平黄牛石、紫金白溪水库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市属国有林场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域成立“森林法官”工作室10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森林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市属国有林场。

下一步,河源市法院系统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聚焦森林生态治理的重点环节、重点工程,与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违法犯罪行为,并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资审判,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