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调减革命老区大沙镇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建议》(第316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截至2019年底,我市完成江门下达的23.2万亩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任务。按照省级生态公益林划分原则,我市把包括大沙河水库在内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库和重点林区等林地优先区划,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源水库周边林业生态质量,大大改善了我市饮用水源水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为了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效,保证我市人民的饮水安全,同时又能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经济发展路径,大沙镇可按照以上规定充分利用辖区内林地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活动。 专此函达。 开平市林业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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