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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10:22: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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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3年,开平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贯彻落实《开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了依法治林工作,促进我市林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主动对标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林业领域法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推动我市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修订)、《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理论,党支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到头脑,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同时,通过集中培训、自学、重点讲解的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十分重视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学习,分管领导、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研究促进提高措施,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局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落实集体学法机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中。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宪法及林业法律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关注和关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做到精准普法、特色普法。又充分利用义务植树节、“2.2世界湿地日”“3·3野生动物植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和创文网格日等节点,扎实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强化监督、法治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完善法治审核流程,对于林业行政案件必须经过法治审核程序,由经行政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及文书制作、法治机构人员审核把关,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对于重大及疑难的林业行政案件提请局领导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

(五)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治化。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及时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查找由本部门负责的规范性文件与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及时对涉及的规范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通过严格执法程序、严把案件合法性审核,对于复杂行政案件、山林纠纷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进程。依法履行部门法定职能,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2023年由本部门立案查处林业违法案件共6宗;另由属地镇政府查处,由本部门审核后移送公安局立案的有6宗。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七)依程序办理涉林信访工作。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办理信访事项。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林信访投诉请求,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林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工作以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有效解决,并确保涉林信访事项在法定时限内信访人得到答复。对非涉林的信访事项,进一步做好解释、引导、告知和转送。202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3宗、已办结3宗;政府热线12345受理事项22宗,办结22宗。同时完成重要节点特别防护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目标。

(八)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作用,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

(九)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林地林木资源使用管理。在征占用林地方面,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严格按照定额管理、用途管制的要求,实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主动服务用地项目单位,积极争取上级林业部门支持,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用地,2023年以来,截至目前共获批准使用林地共21宗,面积83.2102公顷(其中长期10宗,面积70.8398公顷;临时9宗,面积12.0069公顷;直接为林业服务2宗,面积0.3635公顷),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在林木采伐方面,严格执行木材限额采伐,及时做好林木采伐会审,严格依法审批。二是严抓森林防火安全。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森林火灾预防的各项措施,本年度无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占林地、滥伐盗伐林木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近年来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部署法治建设领导工作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根据分管业务股室的职能划分法治重点部门的责任分工。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党组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共同制订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听取法治工作进展并做出重要指示,坚持精准施策,把林业行政审批和林业领域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林业普法、执法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没有设立专门执法机构,林业管理和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力量薄弱,人员缺乏行政执法专业性学习,执法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林业工作的高要求;林业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乏法制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同时镇(街)也存在执法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够强等问题。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及不够深入。普法宣传以设摊位、发传单等简单常规动作为主,而较强针对性、实效性和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普法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林农学法守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不深入。

三是群众守法意识有待提高。虽然市林业局大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一系列的普法宣传,也开展了典型案件反面警示教育,并在普法宣传力度、广度和形式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创新,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法律法规意识没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质有待加强,但一些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在野外违法用火和破坏森林资源事件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和贯彻到林业执法普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全方位,形成全社会依法治林、守法爱林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集体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制度。通过邀请法律顾问、举办行政执法培训讲座、观看法院案件庭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学习林业行业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并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三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持续以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的多样形式和方法,向全社会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知识。曝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并动员各方面参与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形成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为我市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好的条件。




开平市林业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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