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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6-03-24 16:33:5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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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信访、维稳、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作风建设。拟订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林业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
(二)计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以及林业产业政策;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管理林业基本建设、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及林业专项贷款项目;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基建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财务工作,协调外资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营林科技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全市营林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饮用水源涵养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制定应对自然灾害的营造林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林业知识产权、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造林绿化的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编制国土绿化规划,宣传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规划、设计、管理、建设、技术培训、检查验收,建立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编制生态公益林年度建设项目和补偿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市直属国有林场,指导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咨询、论证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林区公路建设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组织实施林产品名牌发展战略;指导林业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林业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指导、监督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松香(松脂)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经营管理。负责市级以上森林公园申报的相关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指导、协调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等级评审和资源调查保护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湿地管理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四)林政股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和竹木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承担出市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林地林木承包经营、评估、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业务指导,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运输、驯养繁殖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或驯养繁殖(培育)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办法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跨市以及重大林权争议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有关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文书资料的归档、立卷等管理工作。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扑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各地护林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直属行政单位

开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科级建制。负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负责管理森林公安机关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等工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行政上由市林业局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市公安局指导。内设政秘股、治安股、法制股、刑警队,下设开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东山派出所(副科级)。

 

 

 

 

 

单位地址:开平市长沙金山西路3号
邮政编码:529300
联系电话:2218236
传     真: 2218567

联 系 人:陈炽坚

单位网址:http://kplyj.kaiping.gov.cn/
电子邮箱:lyj22182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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