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开平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开平市林业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平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金山西路3号,邮编:529300,电话:0750—2218236,网址: http://kplyj.kaiping.gov.cn/)。 一、概述 (一)完善各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推动本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同时还在本局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等信息对外公开。在林木采伐公示工作中,对拟批准的采伐申请公示7天,公示采伐面积、蓄积、地点、经营者姓名,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林业部门转变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通过本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党务公开专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既保证了我局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使干群关系更密切、信任、和谐,为建设侨乡生态文明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 (一)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5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信息动态120条,党务公开28条,政务公开8条,政策法规12条,林业保护14条,林业百科22条,公告32条,热点专题14条,公众可通过本局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动态”、“党务公开”等栏目查阅并检索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138条,其中党务公开专栏47条,政务公开专栏77条,廉政风险防控宣传公开栏14条。 (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政府信息156条。 此外,发布微信61条,微博282条,林木采伐公示信息2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此外,我局2015年无建议提案办理,并按照市府办《关于印发开平市贯彻落实江门市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15]134号)精神,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林业行政执法有关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在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动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内容质量。 二是创新主动公开形式和途径,丰富网站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继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开平市林业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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