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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关于《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23 1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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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关于《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0〕19号)和《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江创文指挥部[2019]6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规范城区停车管理,市城管局借鉴江门其他县(市、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城镇化进程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私家汽车保有量在2020年底已经超过13万辆。私家车辆的不断上升,造成城市建成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汽车“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车辆乱停乱放、外出消费办事市民无车位可停、私占公共停车泊位等是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为更好提高交通服务,规范城区停车管理,拟通过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运用,通过科技大数据手段,智慧管理优化分配城区停车泊位资源,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提高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的周转率,构建一个停车便捷、运营高效、监管到位、规划科学的智慧城市停车体系。

二、起草依据

(一)地方性法规、规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19号)

(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1.《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

2.《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工作方式》(江创文指挥部〔2019〕6号)

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江府办〔2021〕3号)

三、主要内容

计划对开平市城区范围内的约10500个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以及建设一座全智能立体停车库(约120个车位),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分期实施(可考虑两年内分两期实施)。首期建议实施城区主干道路及繁华商业区域约3330个车位改造,有东兴大道(325国道至苍江桥路段)、长镇路、幕桥西路、文新路、幕沙路、新昌中路、祥龙中路(与祥荻路交界处止)等7170个停车泊位,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6108万元。

四、工作目标

在开平市城区依法设立的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及产权归属我市市政公共资源的公共区域,路内停车包括公共车位和公共空闲地(新增泊位)实现智能化改造,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运营中心及智能客服系统,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有效解决我市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咨询部门: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0750-2231128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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