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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开平市财政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15:04: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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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开平市财政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开城管通〔2023〕2号

KPBG2023001


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关于调整开平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城管通〔2017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且已有新的法规、规章涵盖或替代,经商市财政局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从2023317日起废止该《管理办法》。


附件:

《关于调整开平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城管通〔2017〕45号).pdf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开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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