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栏
燃气安全“硬知识”,请谨记!
发布日期:2022-06-16 10:58:08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近期,国内外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安全不容忽视。燃气是市民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能源,但是在日常的使用中我们发现,仍有不少市民对日常如何安全使用燃气一知半解,稍有不慎,将会严重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大家谨记以下燃气安全“硬知识”:

 一、定期检查燃气胶管,到期及时更换。燃气胶管使用不宜超过2米,一般使用时限为18个月,超期使用容易出现龟裂、老化、脱落等现象而导致燃气泄漏。建议市民选用金属波纹软管,其有安装方便、连接可靠、防鼠咬、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可大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燃气器具的选用及安装。建议市民选购带有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等通风良好位置,严禁安装在卫生间、浴室、餐厅、客厅、卧室等其他空间。建议市民优先选用强排式、平衡式燃气热水器,并规范安装烟道。严禁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三、使用燃气需注意通风。如果长时间使用燃气,一定要注意开窗通风换气。如果厨房通风不好,市民在使用燃气灶时需消耗大量氧气,导致厨房内氧气不足,极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建议市民最好在厨房内加装排风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为安全加码。建议有条件的市民在家中安装具备资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当发生燃气泄漏时,报警器会发生声、光报警信号,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安全。尤其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最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求,使用燃气必须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安装的,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