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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5 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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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严格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紧围绕江门市委“1+6+3”工作部署和开平市委“六大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努力完善城管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强化党的领导,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城管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积极推动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健全城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持续深化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着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抓好机关单位人员学法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培训、案件分析、讨论交流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法》的亮点内容、相关概念、法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不间断学习,将法治理论与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截目前,开展学习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活动共28场次,组织学习574人次,同时结合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积极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在线学法考试,确保参与率达100%。

(二)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年来,我局坚持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工作中做好“减法”和“加法”,建立高效廉洁政府,树立守法诚信形象。

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清单编制责任,完成493个主项,512个实施清单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开,明确清单范围内容,规范事项运行实施、确保群众办事能够“找得到、查得准”。同时长期推进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加强清单应用实施,梳理压减申请材料、推动实现清单实施规范化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截至2022年11月,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共169宗,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办理率达100%。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开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告知承诺、集成服务等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是健全和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次,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燃气、市政、给排水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6宗。

(三)推动信息公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了《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执法两平台,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渠道,对予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已按照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等平台公示,2022年度已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共184件,切实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二是协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1〕271号)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报送制度试点工作,每季度审查各类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并报送相关审查工作情况,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助力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加强程序建设,推进行政决策能力提升

一年来,我局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为侧重点,主动适应决策新理念、新约束、新要求,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程序。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报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广东风采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现已组织法律顾问共同开展论证研讨5次,出具法律意见8余件,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共在部门网站中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依程序进行,依法在部门网站公示《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收费方案听证会公告》,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同时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注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0〕19号)和《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江创文指挥部〔2019〕6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公布关于《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意见,推动行政决策落实。

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加强规范制发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每季度定期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论证,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大力推进新时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贯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主动履行对辖区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职责,委派业务骨干到现场指导执法、实操实训共15次,切实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督促镇(街)高度重视执法文书制作,开展案卷评查6次,对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优化行政执法案卷制作。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经营性噪音等问题,联合属地镇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部门开展噪音集中专项整治14次;深入辖区内大型商业体、酒吧、露天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要求主体责任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对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商家依法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畅通政务交流渠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转办群众投诉约2500宗,及时回复市长热线、市信访局转办件、市民来信、群众来访投诉等。

三是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按要求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出现“野蛮”执法现象,切实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曝光的“部分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未经核准擅自转运建筑垃圾大货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问题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暂未发现“乱罚款”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制度”,并提高行政执法“两平台”办理效率,切实强化行政人员规范意识、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根据《关于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江府依法办﹝2021﹞7 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江城管内〔2021〕34号)的要求,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免强制清单。建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发挥示范引领、开拓办案思路,帮助解决新颖、疑难、复杂的执法问题,促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

五是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全面抓紧国内中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严格做好单位内部的人员体温监测及日常清洁消毒,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劝导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筑牢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做好预警,及时掌握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资储备管理,确保能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  

六是加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反馈每季度本单位出庭应诉情况,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截至目前,暂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消极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现象。扎实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完善社会治理,今年共收到司法建议5条,落实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二是行政应诉能力不足。由于近年来我局暂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对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较局限在学习文件规定上,缺乏行政应诉实践能力,组织行政应诉案件旁听等活动开展的不够。三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够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行政执法队伍内缺少专业法学人员,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重视培养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执法人员;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经常性开展领导干部及行政工作人员线上庭审旁听工作。三是加大机关单位、各下属单位法规培训力度,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体提高城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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