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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2-18 10:22: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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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关作风、文电处理、保密、档案工作。指导、管理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负责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局党组、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草拟市政建设管理、局机关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章。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计划和财务收支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资金,按计划拨付工程款。做好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会同市相关部门审核所属单位收费调价方案。监督、检查各项收费,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等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财务工作。

(二)市政设建设管理(气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市区市政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市政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市政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库。编制年度市政建设、改造工作投资概(预)算。组织市政设施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组织对各项市政建设、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组织专家论证、组织监理、施工招投标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办理工程工验收和移交接管等工作。按照工程情况编制、上报工程进度。办理市区市政设施及相关工程的施工报建手续。

负责市区道路、桥梁(涵)、路灯、挡土墙、护坡、河堤等市政设施管理。编制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拟市政设施方面的管理规章。编制、审核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按计划下达任务书,组织市政维修、养护工程发包、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及资料收集归档。审核市区经规划部门同意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挖掘等市政设施建设。审批超重、超高、铁轮、履带等特种车辆行驶市区道路、桥梁。审批经规划部门同意需要依附于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灯饰、广告。办理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备案。负责全市燃气设施改动许可、新增燃气企业资质许可等审批工作。对市政设施突发事故组织抢修和实施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市政设施的维修、加固工作,负责市政建设、改造工程和市政设施维修工程预(结)算。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编制全市燃气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燃气管理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全市燃气的收费。组织实施全市燃气行业特许经营。参与全市燃气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燃气行业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指导全市燃气行业市场监管、燃气协会工作和燃气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三)市容景观管理股。负责监督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容貌、城市景观照明、标志标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临街亭棚、停车场点、门面装饰、道路占用、道路开挖、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设流动车及废品收购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车辆清洗、墙体清洗及环卫作业(建筑渣土作业)等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标准。审批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置申请,组织工程竣工工验收、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户外广告的招标、拍卖出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负责监督市区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含公厕)的卫生保洁。负责制定本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分类指南。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统筹指导监督本市城区生活垃圾(建筑渣土)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工作,监督本市城区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列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公共绿地。检查、指导、协调和督办市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各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指导。负责涉及改变绿地规划,改变绿化用地性质,城市树木的砍伐、迁移和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市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规范。负责与本局职能相关的市文明城市有关工作。

(四)执法监察股。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监督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规范化建设。负责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牵头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考核。负责统筹本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监管,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与评价办法。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市长效城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建设、燃气、市政园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执法行动。负责本市城市建成区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以及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负责本市数字化城管执法类案件的协调督办。

(五)信访法规宣传股。负责受理办理市政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复查、督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市政方面的建议、提案。报送信访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分析与反馈。编写信息、简报、史卷、年鉴。负责普法、党报党刊的征订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和执法教育培训。负责信息收集研判和对外沟通宣传,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关系和新闻发布策略。

(六)给排水管理股。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区供水、市政排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市区供水水质、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本市城市供水、市政排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及供水设施项目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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