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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2-28 16: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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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科学谋划、攻坚克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一、奋勇争先,获得荣誉和工作亮点

  2022年,我局多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财政部公布的2021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中,我市排名59,被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是我市获得上级补助资金总量创历史新高,全年获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27.15亿元,同比增长25.44%。

  三是挖潜增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年初预算任务(151,407万元)的100.71%,同比增长20.97%。

  四是民生支出有保障,共投入459,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6%。

  五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共191,960万元,比去年增加74,660万元。

  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奖补资金14,519.27万元,兑现率为100%。

  七是通过清理盘活闲置资金,压减支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保持了支出平稳。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2022年,党组会议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4次,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夯实党员干部思想之基。

  (二)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是结合《关于印发〈开平市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引〉的通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政教育,以座谈会、领导宣讲形式组织全体年轻干部集中学习2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宣传载体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创建文明城市、民法典宣传等30个主题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好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完成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工作,规范过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二是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结对社区网格日活动、创文活动32次,疫情防控服务人次达1,871人次,服务总时长达11,057小时,是2021年的5.3倍。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把好材料审核关,树好求真务实之风。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补充通知》,促进全局利用会风“小切口”推动作风“大变化”,强化严于律己之风。三是建立、执行年轻干部廉政导师制,帮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大兴廉洁从政之风。

  (五)推进财政队伍建设。一是2022年,配合市委组织部提拔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1名,提拔市直部门党组成员1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2名,提拔股级干部4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开展2022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2022年完成招录5名公务员,其中省考公务员3名、选调生2名;计划招录5名事业编制人员,目前已通过笔试、面试环节,下一步将按程序继续做好招录工作。

  (六)加强全方位监督。一是积极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全年共开展日常谈话95人次。二是大力推行日常监督、群众监督、专项检查和“八小时以外”延伸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三、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发挥党组带头作用。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条例10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开平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开平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进财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坚持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对我局的1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调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和申报易用度,全面提高我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共实施行政检查数量30宗,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覆盖率100%,保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7宗,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10宗;录入“双公示”数据合规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瞒报率为0。二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转发国务院部委办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和在政府公众网和部门网站公布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

  (五)全面深化普法教育。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培训,2022年共组织全体同志学习法律条例14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答4次,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在群众中开展重点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我局利用执法活动向执法对象开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活动达22次。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五月“民法典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通过我局LED宣传屏、局官方网站等渠道重点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四、担当作为,完成主责主业情况

  (一)突出抓好收支主业,统筹做好预算平衡

  1.开源挖潜稳收入。在新冠疫情、经济放缓、减税降费效应等因素影响下,我局积极作为,通过主动协调征管部门,强化收入调度,持续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可持续。2022年1—12月,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7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4%,负增长2.75%(可比增长0.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5,265万元,负增长18.46%(可比负增长12.9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0.45%;1—12月非税收入完成152,477万元,同比增长20.9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9.55%。

  2.严控支出保平衡。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存量、用好增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全年压减和冻结项目预算92,513万元。2022年1—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6,4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9.07%。其中:疫情防控支出达11,179.53万元;民生投入459,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16%。

  (二)着力发挥政策效能,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1.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切实拉动有效投资。加强与发改以及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作用。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共191,9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96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91,000万元),安排用于21个项目,资金主要投向市政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截至12月底,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实际支出191,960万元,实际支出进度100%。

  2.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4.47亿元。二是切实落实好租金减免政策。截至12月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镇属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2,233.75万元,惠及制造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80户。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助力我市企业做大做强。截至12月底,市财政兑现企业扶持奖补各项资金合计14,519.27万元,兑现率为100%。

  (三)切实做好风险防范,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平稳

  1.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严谨做好预算编制。按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开展 “三保”预算编制,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编制,做到“三保”预算资金来源有保障。二是注重预算执行保障力。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调度库款、安排支出,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落实好资金安排。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是认真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合理利用再融资债券,按时足额缴付还本付息资金。2022年,我市应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51,626.56万元,已全部缴清,未发生逾期缴付情况。

  3.加强财政库款管理。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市财政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确保库款运行不出风险。一是清理盘活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拓宽库款来源,并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二是做好国库存款保障情况测算,根据收入情况做好支出审批工作;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国土出让、矿业权出让等工作,加快组织相关收入入库。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效能稳步提升

  1.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数字财政”系统资金到人到企业务上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月完成到人到户功能全面上线工作,10月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判定模式改造工作,推进“数字财政”系统不断升级、完善。

  2.完善镇级财政管理。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6月份印发了《关于完善镇级财政管理的通知》,明确镇级执收的罚没收入返还比例(市本级与镇级按2:8)和非税收入缴款流程,进一步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促进镇(街)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3.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今年3月1日起在我市上线运行,其中3月份为系统运行过渡期。从4月1日起,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的,从项目委托到档案管理全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

  五、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控支出保重点兜底线,在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更强财政担当。具体来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政统筹,在增加财政收入上持续发力

  2023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按5%增长。我局将通过主动协调征管部门,强化收入调度,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可持续。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加强税务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促进税收增收;落实非税征管绩效考核,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征收,杜绝违规减免、少征漏征等现象。二是加大资源资产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的统抓统管。整合、盘活现有资源资产,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土地收储和转让,特别是金章片区的开发,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垦造水田等项目的验收和指标交易;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定期核查和清理存量资金。三是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特别是对我市重点领域的专项扶持;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努力争取最大额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持。

  (二)严控支出管理,在保持支出平稳上持续发力

  一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对全市财政资金的统筹分配,严控新增支出,继续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二是完善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树牢绩效理念,加大支出项目统筹整合力度,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发展等“刀刃”上。三是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支出,重点增强对基本民生、产业发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保持支出平稳。

  (三)聚焦助企纾困,在助力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

  一是立足财政职能,围绕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6方面33项措施以及省、江门市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对接,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稳就业、稳市场主体。二是进一步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升规入统”,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建筑产业做大做强。

  (四)强化风险管控,在防范财政风险上持续发力

  一是管好用好地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提早谋划储备项目,协助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债券资金规范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二是持续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保障基本民生资金安排,不留缺口,极力避免出现“三保”风险。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在隐性债务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五)夯实党建基础,在巩固学习成果上持续发力

  一是创新学习教育,加强主动研究谋划,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抓手,丰富学习内容和载体,不断提高学习质量,让学习教育接地气入人心。二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力促党建业务互融互通,推动我市财政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开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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