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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13: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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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余彦斌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靠前发力、主动作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大力盘活政府资源资产,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努力确保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较好地执行和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现将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20,3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11,871万元的102.73%,同比增收10,067万元、增长3.24%,增长率在江门四市三区中排名第2。其中:税收收入156,964万元,同比减收11,989万元、下降7.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99%;非税收入163,422万元,同比增收22,056万元、增长15.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01%。

(二)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78,4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5%,同比增支7,055万元、增长1.23%。

1.“三保”支出情况。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378,19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38,338万元、“保工资”支出232,750万元和“保运转”支出7,109万元。

2.民生投入情况。2024年全市民生投入465,615万元,同比增支1,075万元,增长0.23%。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386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9,9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0,6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543万元、调入资金15,6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8万元和上年结余50,555万元等,总收入726,551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443万元、体制上解6,989万元、专项上解46,77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3,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5万元等总支出724,226万元后,年终结余2,325万元,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61,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0,746万元的86.86%,同比减收57,045万元、下降48.1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362,9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97,387万元的91.33%,同比增支29,565万元、增长8.87%。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4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5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8,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6万元和上年结余9,631万元等,总收入394,630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2,951万元、上解支出1,5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00万元等总支出367,954万元后,年终结余 26,676万元(主要为超长期特别国债,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主要收入科目的完成情况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47,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7,346万元的82.44%,同比减收58,854万元、下降55.45%。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33%,同比减收46,846万元、下降53.91%。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4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46%,同比减收11,901万元、下降64.81%。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53%,同比减收107万元、下降12.33%。

2.彩票公益金收入1,5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5%,同比减收37万元、下降2.4%。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4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2%,同比增收735万元、增长10.92%。

4.污水处理费收入5,2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5%,同比增收1,111万元、增长27.16%。

(二)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

1.国土出让相关支出67,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6,312万元的88.21%,同比减支44,622万元、下降39.86%。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7%,同比减支32,613万元、下降35.18%。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6,4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45%,同比减支11,902万元、下降64.82%。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4.91%,同比减支107万元、下降12.33%。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7%,同比增支210万元、增长10.04%。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4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2%,同比增支735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同比增长10.92%,可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5%,同比增支1,113万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2024年污水处理费收入同比增长27.16%,可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8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17%,同比减支364万元、下降11.42%,此项支出为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6.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98%,同比增支33万元、增长206.25%,此项支出为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0,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同比增收6,014万元、增长142.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0,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4%,同比增支6,034万元、增长143.56%。主要原因: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企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4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37万元、调出资金29万元,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收入54,0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7%,同比增加1,358万元、增长2.58%。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加上上年结余4,476万元,收入总计58,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支出53,3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28%,同比增支2,618万元、增长5.17%;上解上级支出2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31万元。(详见附件《开平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五、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4,8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72,933万元的106.86%,同比增收18,550万元、增长11.16%。

(二)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12,8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15,184万元的99.54%,同比增支16,876万元、增长3.4%。

1.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75%。

(2)公共安全支出19,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8%。

(3)教育支出114,6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9%。

(4)科学技术支出11,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2.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85%。

(7)卫生健康支出67,3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

(8)节能环保支出4,5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1.5%。

(9)城乡社区支出10,3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2.76%。

(10)农林水支出42,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7%。

(11)交通运输支出24,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3.3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实绩为204,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493万元、公用经费6,737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804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9,9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650万元、镇级上解收入118,583万元、调入资金15,6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5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8万元和上年结余40,293万元等,总收入696,503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826万元、体制上解6,989万元、专项上解46,779万元、市对镇转移性支出35,8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500万元等总支出694,461万元后,年终结余2,042万元,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上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排办理,并依据财政部《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编列。

六、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0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95%,同比减支206万元、下降15.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2.11%,同比增支2万元、增长5.71%。

2.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3%,同比减支22万元、下降7.94%。

3.公务用车费用8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43%,同比减支186万元、下降18.81%。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04%,同比减支69万元、下降10.01%;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66%,同比减支117万元、下降39%。

七、2024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执行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项支出413,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5%,同比下降2.52%。具体的项目包括:公共教育支出114,643万元、公共文化体育支出5,90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8,814万元、公共交通支出24,0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497万元、生活保障支出145,920万元、就业保障支出875万元、医疗保障支出60,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2万元、生态环保支出4,578万元。

八、2024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500万元,实际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治理等专项工作。

九、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安排67,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8,639万元(含省下达财力薄弱镇困难补助资金2,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9,201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33,904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33,9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返还镇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7,312万元、返还镇级其他非税收入3,490万元和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补助902万元等。

十、开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一)2024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经上级核定,我市2024年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97,907.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0,967.10万元、专项债务776,940万元)。2024年初,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297,736.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0,867.10万元、专项债务776,869.3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4年,我市收到债券转贷资金349,543万元,其中:(1)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265,000万元,专项用于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排水等领域;(2)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84,543万元,包括一般债券81,543万元,专项债券3,000万元,其中用于偿还2017年发行债券(7年期)本金76,543万元、用于支付地方公路建设项目1,600万元、国省道改扩建工程500万元、城区道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9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800万元、赤坎消防站建设经费200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项目1,000万元、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929.57万元、开平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2,070.43万元。

(三)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全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79,0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78,50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500万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75,226.23万元(其中:2023年利息31,576.38万元、2024年利息43,649.85万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33,331.5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41,894.70万元。

(四)202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68,907.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3,967.10万元、专项债务1,044,94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68,27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3,910.10万元、专项债务1,044,369.30万元),没有超过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十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2024年,市财政统筹谋划、精打细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收支工作,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但全市经济总量偏小,加上受整体经济环境及房地产市场持续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收入增长困难,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较大,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压力增大,财政运行困难,潜在运行风险加大。一是财政增收困难,收入质量不高。我市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加上经济不景气,财源增长动力不足,税收收入下降明显,2024年我市税收收入156,964万元,同比下降7.1%;为弥补税收下降缺口,我市积极盘活非税资源,2024年非税收入占比高达51.01%,收入结构急待优化;另外,我市土地出让极其困难,2024年土地出让相关收入仅47,276万元,同比下降55.45%。二是保刚性支出任务繁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我市财政收支两极化趋势明显,一方面税收持续承压、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可支配财力进一步减少;另一方面,“三保”等支出任务艰巨,民生支出规模增长态势不减,还需补足社保基金缺口、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等,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增长差距不断拉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

十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落实开平市委优化提升“六大行动”的工作要求,迎难而上、综合施策,树牢“大财政”理念,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挖潜增收聚财力,确保财政稳定可持续增长

面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加大力度向上争取,持续壮大可用财力。一是强化税费协同共治。盯紧全年收入目标,建立健全财政、税务等部门税费征管协同共治机制,深度剖析收入态势,挖掘增收潜能;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严抓欠税清理,在落实减税降费退税的同时,依法保障财税足额入库。二是推进资产资源盘活。牵头出台《开平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规定(试行)》,通过高效利用、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存量资源“活起来”:统筹盘活公共停车泊位、充电桩等公共资源,推动落实2宗智慧停车项目收入28,000万元;有效盘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成功交易19处1,13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工作理念,积极研究掌握最新的政策精神和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谋划申报补齐我市短板、促进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所急需的项目,提前做好前期工作,提高储备项目的成熟度和质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我市获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4,690万元,重点支持7个“两重”“两新”领域项目建设;获得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65,000万元,为历年最高,同比增长33.84%。

(二)坚持强化管理优支出,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支出管理,统筹财力保重点、保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把“过紧日子”落在实处。牵头制定《开平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只减不增(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实绩同比下降15.41%,会议费实绩同比下降19.9%);严控新增支出,坚持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规范编外人员管理,积极落实全市财政供养的编外人员数量和经费支出总额较上一年度压减不少于10%。二是加强“三保”保障。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首要位置,财力优先保障,库款优先支付,风险优先化解,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付,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人员工资足额发放、机关正常运转。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378,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38%,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支持。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各项任务,制定《开平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拨付5,78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和整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助企惠企政策,拨付资金28,66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共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上规模、科技创新、外贸发展、汽车消费补贴、扶持国企发展等。

(三)坚持多措并举惠民生,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秉持“为民理财”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突出位置,强化民生资金的保障、管理、监督,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力支持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见效。全年民生相关支出465,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49%。一是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全年社会保障支出145,920万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健全高质量社保体系;卫生健康支出79,340万元,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增效,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二是支持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14,643万元,加大教育保障力度,提高学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推动港口小学科学楼和运动场建设,缓解港口片区学位压力;更新了部分学校的老旧设备设施,逐步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从而促进教育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大“三农”保障力度,全年农林水支出44,083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林业产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统筹“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资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合计4,600万元以“补改投”方式投入“梦回开平·侨海华韵”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4亿元,促进镇村产业发展;全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84万元,加大文化投入力度,促进文体事业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四)坚持改革创新增动能,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和资金效益

始终将改革创新作为财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狠抓财政管理,不断提升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有序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出台《开平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以零基为起点,做好项目优先级排序,全力保障合理且必要的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建立“先谋事、再排钱”的理念,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推动实现“聚财力、保大事、干成事”。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对4个非常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申报资金从1.74亿元核减到0.95亿元,核减率为45.4%。三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加大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力度,共完成各类预(结)算及其他文件评审项目126个,送审造价为7.05亿元,审定造价6.26亿元,核减不合理造价0.79亿元,核减率为11.19%。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全面推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探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实现政府采购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过程公开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实施效率。五是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市、镇(街)财权、事权,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激励和调节作用,在兜牢“三保”底线,做好镇街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镇街发展内生动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以及开平市委“六大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我市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

(以上2024年决算数据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正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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