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平市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余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扛起责任担当,顶压前行、稳中求进,狠抓财政收支管理,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守正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三保”和各项重点领域支出,确保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决算总体情况良好。现将202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07,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05,421万元的100.59%,可比增收14,198万元、增长3.61%,增长率在江门四市三区中排名第4。其中:税收收入245,341万元,可比增收15,151万元、增长6.5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16%;非税收入162,469万元,同比减收953万元、下降0.5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84%。
(二)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24,2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1%,同比增支45,777万元、增长7.91%。
1.“三保”支出情况。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387,70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39,896万元、“保工资”支出241,852万元和“保运转”支出5,957万元。
2.民生投入情况。2025年全市民生投入501,579万元,同比增支35,964万元,增长7.72%。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81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9,9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1,9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4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374万元、调入资金6,98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25万元和上年结余2,325万元等,总收入791,440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220万元、体制上解76,830万元、专项上解54,93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4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9万元等总支出772,846万元后,年终结余18,594万元,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88,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6,182万元的76.37%,同比增收27,276万元、增长44.3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321,7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4,737万元的90.7%,同比减支41,192万元、下降11.35%。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7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9,912万元、调入资金6,076万元和上年结余26,676万元等,总收入329,401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1,759万元、上解支出1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4万元等总支出323,646万元后,年终结余 5,755万元(主要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主要收入科目的完成情况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35,5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7,939万元的36.29%,同比减收11,738万元、下降24.83%。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0.89%,同比减收14,340万元、下降35.8%。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2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61%,同比增收2,808万元、增长43.45%。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6.69%,同比减收206万元、下降27.07%。
2.彩票公益金收入1,5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1%,同比减收4万元、下降0.27%。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6%,同比增收281万元、增长3.76%。
4.污水处理费收入5,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6%,同比增收7万元、增长0.13%。
5.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7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38.57%。比调整预算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归集和资产盘活力度,为债务还本付息提供资金保障。
(二)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
1.国土出让相关支出48,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5,428万元的64.6%,同比减支18,592万元、下降27.62%。主要原因:2025年国土出让相关收入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减少。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8,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05%,同比减支21,196万元、下降35.27%。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9,2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61%,同比增支2,810万元、增长43.49%。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5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6.69%,同比减支206万元、下降27.07%。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8%,同比减支716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2025年彩票公益金上级补助额度减少。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6%,同比增支281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同比增长3.76%,可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6%,同比增支6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2025年污水处理费收入同比增长0.13%,可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6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44%,同比增支818万元、增长28.99%,此项支出为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6.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1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9%,同比增支64万元、增长130.61%,此项支出为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7.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3,9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2%,同比增支32,868万元、增长2977.17%,此项支出为当年超长期国债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7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7万元,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收入56,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2%,同比增加2,110万元、增长3.9%。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加上上年结余5,031万元,收入总计61,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支出57,2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0%,同比增支3,938万元、增长7.39%;上解上级支出1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05万元。(详见附件《开平市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五、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9,5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9,868万元的99.83%,可比增收1,010万元、增长0.54%。
(二)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53,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47,682万元的101.04%,同比增支40,526万元、增长7.9%。
1.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
(2)公共安全支出25,5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03%。
(3)教育支出114,7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5%。
(4)科学技术支出11,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9%。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6.0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2%。
(7)卫生健康支出75,5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5%。
(8)节能环保支出5,3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24%。
(9)城乡社区支出9,3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6%。
(10)农林水支出52,0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65%。
(11)交通运输支出35,9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2.5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实绩为216,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863万元、公用经费7,39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54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8,525万元、镇级上解收入211,710万元、调入资金6,98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1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25万元和上年结余2,042万元等,总收入780,634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352万元、体制上解76,830万元、专项上解54,930万元、市对镇转移性支出65,1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87万元等总支出765,860万元后,年终结余14,774万元,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上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排办理,并依据财政部《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编列。
六、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0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45%,同比减支7万元、下降0.64%,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2.39%,同比减支14万元、下降37.84%。
2.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39%,同比减支21万元、下降8.24%。
3.公务用车费用8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39%,同比增支28万元、增长3.4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7%,同比减支14万元、下降2.26%;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87%,同比增支42万元、增长22.95%。
七、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执行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项支出435,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9%,同比增长5.53%。具体的项目包括:公共教育支出114,801万元、公共文化体育支出2,982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5,555万元、公共交通支出35,9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512万元、生活保障支出146,003万元、就业保障支出96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58,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79万元、生态环保支出5,343万元。
八、2025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实际支出3,93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
九、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本级财政对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安排85,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7,949万元(含省下达财力薄弱镇困难补助资金2,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7,832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55,532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30,2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返还镇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2,986万元、返还镇级其他非税收入11,656万元和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补助605万元等。
十、开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一)2025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经上级核定,我市2025年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68,9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3,967万元、专项债务1,044,940万元)。2025年初,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68,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3,910万元、专项债务1,044,369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25年,我市收到债券转贷资金194,286万元,其中:(1)新增专项债券178,300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141,600万元、用于化债32,700万元、用于化解存量PPP项目支出责任4,000万元;(2)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15,986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4,374万元,专项债券1,612万元;其中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986万元、用于补充财力13,000万元。
(三)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全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23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1,477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754万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7,85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15,615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2,236万元。
(四)202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2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60,2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6,967万元、专项债务1,223,24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59,3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6,807万元、专项债务1,222,527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十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2025年,财政部门科学研判收支形势,着力应对复杂局面。以奋进之姿扛起财政担当,以务实之策破解发展难题,全力保障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开平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财政动能。但同时也要看到,市财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进一步凸显。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收入组织困难持续加大。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前低后高,全程增收压力较大: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仅0.6%,位列全江门倒数第一,后半年强力攻坚才达到收入目标。我市税源结构脆弱,产业支撑不足,传统产业占比高、抗风险弱,缺乏支柱型、高税利产业,新兴产业未成气候,税收贡献低;而非税收入主要依赖一次性、阶段性措施实现,可用资源不断减少,且挖潜难度不断加大。土地市场依然低迷,市场化出让难度较大,收入不及预期。二是“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501,579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5%,同比增长7.72%;同时要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0,811万元(2025年度偿还当年债券利息47,851万元和江门垫付2024年利息12,960万元),还需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项目,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持续累计;而财政增收乏力,组织难度持续加大,收入增速远低于刚性支出增速,收支“剪刀差”不断加大,财政运行长期处于紧平衡、硬约束、高压力状态,收支矛盾日益凸显。
十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综合施策、强化保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科学统筹、开源增收,夯实综合财力根基
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财政系统坚持把稳收入、强统筹作为首要任务,多措并举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2025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3.61%,高于省(3%)和江门(3.1%)平均水平。一是深化财税协同共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动态监测与财税协同联动,提升收入征管精准度,凝心聚力拓增量、挖存量、控变量,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全年完成税收收入245,341万元,可比增长6.58%,税收占比60.16%;且全年我市上划省“四税收入”同比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按对应增量获得省财政奖励628万元。二是提升非税征管效能。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谋划非税收入来源,压实各执收部门责任,按照应缴尽缴原则,及时跟进落实,有效补充我市财力。2025年,组织落实用地指标费收入27,945万元、市(镇)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项目收入18,200万元、镇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667万元等。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2,780万元,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78,300万元,并全部支付完毕,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争取其他上级补助资金366,550万元(同比增长36.64%),切实提高我市重点支出的财力保障水平。
(二)聚焦靶向发力、精准赋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重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在存量中挖掘增量,提高支出的精准性、科学性与有效性。一是把“过紧日子”落在实处。严格落实《开平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2025年编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时已按定额标准的10%进行压减,压减了682万元;9月份对年初预算人均标准超过1万元的单位,按人均1000元进行再次压减。并严格落实我市行政(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联合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完成2025年编外人员压减任务,成功压减246人,节约508万元。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优先位置,建立全市库款运行动态监控体系,实时掌握国库资金存量,精准预判库款保障能力,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不出风险。2025年落实全市“三保”支出387,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11%,有效保障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支持。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安排资金2.79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共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上规模、科技创新、外贸发展、汽车消费补贴、扶持国企发展等,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突破发展。管好用好典型镇村专项资金1.85亿元、拨付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4.16亿元等,提速奋进“百千万工程”,为县镇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恪守民生底线,以民为本,擦亮温暖幸福民生底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年民生支出501,579万元,同比增长7.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35%。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14,801万元,同比增长0.14%。支持学前教育普惠扩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落实好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减免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64万元,同比增长0.12%。落实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分层分类做好困难人员社会救助保障,适当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城乡低保标准,兜住兜牢兜准基本民生底线。三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市卫生健康支出84,255万元,同比增长6.19%。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聚焦基层医疗服务的短板,支持开平市中心医院提质升级,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持续优化就医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四是支持乡村全面发展。全年农林水支出54,334万元,同比增长23.25%。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马冈鹅、禽蛋、茶叶、丝苗米四大农业产业集群,创新财政金融联动,引聚金融活水,促进镇村产业发展。
(四)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以“大财政”理念为引领,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全部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坚持“零钱整用、死钱活用”,清理规范账户资金,整合预算项目,推动资金支持方向更加聚焦。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降本增效。坚持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合预算管理中,有效压减不合理支出,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项目事前绩效评估。2025年对18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申报金额88.73亿元,核减金额为17.2亿元,核减率为19.38%。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85项,包括工程项目预算36项、结算65项及其他文件84项,送审造价29.08亿元,核减不合理造价 2.81亿元,核减率9.66%,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要求调整省级与财政省直管县“四税收入”分享比例;并参照省对我市“四税收入”上解基数核定方式,将新体制固定上解基数精准分解至各镇(街)、管委会,清晰界定市镇上解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市镇财政体制奠定基础。四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联动、信息共享,从严执法,全年立案3件,处理企业3家,处罚金额34.63万元。
2026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贯彻落实“狠抓招商年”,立足开源节流,强化增收节支,勇破改革难题,筑牢管理根基,全力保障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与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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