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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购买第一届区域品牌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4 10: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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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第一届区域品牌博览会的承办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动开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按照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第一届区域品牌博览会宣传推广服务。现采购服务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1.为区域品牌博览会提供总体策划方案;为区域品牌博览会提供展区招展服务;在中央网站设立区域品牌博览会官方网页,全方位为参展商提供服务;在国家级报纸开辟宣传专栏;在国家级报纸出版2023年区域品牌博览会专刊;区域品牌博览会期间,在抖音官方账号开展区域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2.有关宣传推广的重点内容在中国品牌日“一网两微”、学习强国号等新媒体。

(二)报价上限:70万元人民币。

二、应聘单位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服务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持有有效的法人登记和税务登记证。
(三)具备国家级宣传媒体资源。
    三、报价方式
    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视频及其它文字内容,在报纸、网站刊载等宣传,人工劳务、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宣传推广活动的要求以及实际情况,对应聘单位的资质、业务能力、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受聘编制单位。

五、确定成交单位的产生

本单位将综合各应聘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售后服务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

六、违约责任
    服务提供方须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购买服务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提供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赔付购买服务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1.服务质量不合格(包含响应时间、服务态度);2.未经购买服务方同意,擅自将编制资料用作其他用途服务。

七、时间要求

受聘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

联系人:陈远立

联系电话:13725967193   

电子邮箱:kpsfgj@jiangmen.gov.cn

地址:开平市沿江西路39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529300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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