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欢迎进入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平市水口镇颐养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11 08:5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开发改〔2023〕211号.关于开平市水口镇颐养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开平市水口镇颐养院:

你院报来关于核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资料收悉。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依法对你院养老服务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等定价程序后,现就你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你院提供有偿养老服务,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并与接受养老服务的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协议期内退养的服务对象,收费结算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二、你院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请你院加强宣传解释,做好新旧收费标准的稳妥过渡。


附件:开平市水口镇颐养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