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开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开发改〔2025〕166号
开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为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履行政府制定价格相关程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开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开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在三埠街道、长沙街道、翠山湖园区、水口镇沙冈片区、沙塘镇、塘口镇、赤坎镇、百合镇、蚬冈镇、赤水镇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其中实施阶梯水价的范围:三埠街道、长沙街道、翠山湖园区、水口镇沙冈片区。
二、水价分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宿舍用水。
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的水价分类为准。
三、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
(一)三埠街道、长沙街道、翠山湖园区、水口镇沙冈片区自来水价格
1.上表中N为每月每户用水量,各级阶梯水量基数以居民家庭住户(4人以下含4人)为单位。
2.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水价。
(二)赤坎镇、塘口镇、百合镇、蚬冈镇、沙塘镇自来水价格
(三)赤水镇自来水价格
四、配套及优惠措施
(一)阶梯水量基数按居民家庭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计,超过4人的,凭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居住证等)向供水企业申请调整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1人,在各阶梯水量基数上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以此类推。两个月抄一次表的,各级阶梯水量基数相应按两个月计算。
(二)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定)每户每月减免水量7立方米。
(三)对符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要积极做好宣传,配合做好独表计量改造及水价申请。
五、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25年11月1日起抄表执行。此前水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8日
政策文件解读链接:关于调整开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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