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我局根据我市实际起草了《开平市贯彻〈江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4月24日(共31个自然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fagailsg@163.com
联系电话:0750-2213621
邮寄地址:开平市沿江西路39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与物资管理股,邮编:529300,联系人:周亮,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开平市贯彻〈江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1.开平市贯彻〈江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开平市贯彻《江门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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