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法院水口法庭将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融入涉企纠纷化解,既依法护企,更以高效调解让企业深化 “诚信是无形资产” 认知,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动力。
某企业与合作方签订 60 余万元工业设备购销合同。货物交付后,合作方拖欠 20 余万元货款未结,企业催收无果诉至开平市法院水口法庭。庭审前,合作方突然反诉,以 3 台设备及 1 套系统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就 “设备质量” 与 “诚信履约” 各执一词,矛盾尖锐。
为避免常规司法鉴定耗时耗力拖垮企业、破坏行业诚信氛围,承办法官创新将 “调解现场” 设在被告厂房,邀请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勘验设备。经现场查验,技术人员明确:部分设备虽运行不稳,但整体系统仍可使用,并非完全不符合同约定。
“诚信口碑比一时利益更重!” 法官结合事实劝导,原告坚持全额收款可能损及信誉,被告拒付全款也违背履约诚信。最终,仅用 6 天,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退回故障设备,纠纷就此结清。
开平市法院水口法庭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始终将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通过高效调解、事实说理,既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又让企业深化 “诚信是无形资产” 的认知,为辖区打造 “人人讲诚信、企业守信用” 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