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平市塘口镇
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平市塘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塘府函〔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2-440783-04-01-752641。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项目占地面积约1450亩,建设面积约13000平方米,改造面积约25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大湾区华侨文化交流中心;对36个村小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农村道路、村场建设、农房改造、建设四小园、停车场、增设村庄标识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9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32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383.50万元,勘察费183.84万元,设计费760.25万元,监理费365.14万元,其他费用1398.18万元,基本预备费2109.0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开平市塘口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平市塘口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建设选址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421号)、《关于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容缺承诺函》、开平市塘口镇财政所《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说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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