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虽有殴打、伤害他人行为,但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5、因民间纠纷引起,且行为人主动采取赔偿医疗费用等措施减轻危害后果的;
6、其他情节较轻情形。
二、 盗窃公私财物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涉案财物价值达到追诉标准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2、携带、使用器械、专业工具盗窃的;
3、盗窃残疾人、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4、盗窃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人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
5、在医疗场所盗窃病员或其陪护人员财物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7、入室、结伙、流窜实施盗窃的;
8、盗窃非军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
9、在学校及其周边对在校学生实施盗窃的;
10、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三、诈骗公私财物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涉案财物价值达到追诉标准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2、诈骗残疾人、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3、诈骗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人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
4、在医疗场所诈骗病员或其陪护人员财物的;
5、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6、结伙、流窜实施诈骗的;
7、在学校及其周边对在校学生实施诈骗的;
8、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四、卖淫、嫖娼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的;
3、已谈妥价格或者已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4、以口淫、手淫等方式初次卖淫嫖娼的;
5、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的;
6、初次卖淫嫖娼未遂的;
7、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
8、初次卖淫嫖娼并检举他人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
9、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五、为赌博提供条件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1000元以上的;
2、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为赌场多次接送参赌人员,为赌博提供结算、兑换筹码、设抽头、高利贷等服务或条件的;
3、一年内曾因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
4、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5、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6、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800元以上的;
7、为投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提供场所,非法获利800元以上的;
8、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的;
9、明知他人赌博,而为其提供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获利500元以上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赌博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1、人均赌资在3000元以上,或者单次下赌注额100元以上的;
2、当场收缴的赌资在8000元以上的;
3、现场没有赌资或者赌资不到8000元,经查证以筹码兑付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事后交割的赌资总计在8000元以上的;
4、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活动的,按照投注或者赢取的总点数乘以每个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
5、在两处以上地点投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的;
6、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7、一年内曾因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8、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9、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非法持有、吸食毒品案的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一)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为缓解病痛初次吸食毒品,且未上瘾的;
3、被胁迫、引诱初次吸食毒品的;
4、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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