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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公安反诈宣传(二十二) 将收款二维码借他人套现 小心涉嫌诈骗
    发布日期:2020-08-18 09: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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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男子为谋小利骗商家提供收款二维码给诈骗团伙套现,直到受害人打电话给商家要求退款后,事情才败露,开平警方接到商家举报,立即采取行动,将犯罪嫌疑人冯某和吴某抓获。

    8月8日,事主冯女士到开平市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报警,称她的收款二维码被他人用于诈骗,涉案金额5万余元人民币。经民警了解,冯女士在水口镇经营一家店铺,今年8月初,她的一位顾客冯某找她帮忙,说是提供店铺的收款二维码给他让朋友通过收款二维码付钱,冯女士收到钱后转还给他,每转1万元就给冯女士100元好处费,冯女士觉得既可以帮到客人又可以赚点手续费,于是将店铺的收款二维码发给了冯某。

    此后,冯女士先后收到19笔转账共计5万余元,并分别通过支付宝将钱转还给了冯某。8月7日,冯女士接到一位陌生女子的电话称冯女士诈骗了她4800元要求退钱,冯女士加了对方微信后,确定对方确实通过店铺的收款二维码付过4800元,便将钱退还给了对方。8月8日冯女士又接到一个电话说她诈骗,冯女士感觉情况不对,立即到水口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领导迅速组织民警对冯某进行调查,发现冯某和吴某是同伙。通过几天的侦查,民警很快利用智慧新警务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冯某和吴某的落脚点。在市局刑侦大队支持下,办案民警于8月12日22时许在开平市区人民东路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并于次日上午10时许在水口镇某街道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冯某。

    经查,7月初,吴某在网上找到一份提成为11%的高回报“套现”兼职,需要利用商户的收款二维码套现,于是找来冯某合伙寻找商家提供收款二维码,冯某找来6家商铺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上家”用于套现,先后共帮“上家”套现20余万元,吴某和冯某也获得相应的返利。

    经审讯,吴某(男,18岁,开平人)和冯某(男,19岁,开平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吴某和冯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支付宝、微信账户收款二维码外借之后很可能会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让自己陷于诈骗案件中,轻则涉案账户被冻结,影响商户正常运行;重则涉及违法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遇到他人借用收款二维码套现的,应问明具体情况,对于来路不明的套现要求应予以拒绝,如发现对方行为可疑,也可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08.17  水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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