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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公安反诈宣传(二十三) 开平一初中生出租微信号 结果被骗子用来实施诈骗
    发布日期:2020-09-11 10: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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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一名初中生为了300元小利将微信租给他人,结果被用于实施诈骗,致两位微信好友被骗600元,自己的余额也被骗子转走。

    9月3日晚上22时许,开平某中学初二学生小谢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开平市公安局长沙派出所报警,称有人租用她的微信向他人实施诈骗。据小谢讲述,当晚20时许,一个陌生QQ好友向她租用微信号,并承诺租用2小时后就还给她,租金是300元。小谢没有多想就将微信的账号密码发给对方。22时许,小谢在QQ上询问对方是否使用完毕,见对方一直没有回复,就直接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刚登上微信小谢就收到两个微信好友的信息询问她返利的事,小谢一头雾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经沟通得知两位好友在她的朋友圈看到“200返2000、400返4000”的广告,便通过小谢微信发来的付款二维码分别转了200元和400元,小谢告诉好友返利广告不是她发的,付款二维码也不是她给的,是其他人使用了她的微信号。随后她查看了自己的微信钱包,发现钱包中的280元余额也不见了,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告知母亲并一同前往长沙派出所报警。

    像小谢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年,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为了一点点小利,很容易被骗子利用和欺骗,帮助他人实施犯罪。在此,开平警方提醒广大青少年:在生活中看到任何类似“租售微信”“出租收款码”“借用身份证”等信息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些蝇头小利所迷惑,谨防泄露个人信息或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时,如在微信或QQ平台发现诈骗,请在微信/QQ客户端渠道或前往“广东110”小程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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