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公安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公安局 > 公安快讯 > 公安快讯
    当街持刀伤人 一男子被开平警方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2020-12-01 09:37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既紧抓大案,又快破“小案”,近日,开平警方快速出击,抓获一名当街持刀伤人的犯罪嫌疑人潘某。

    11月24日凌晨1时许,开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开平市祥苑新村某烤鱼店门口发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现场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开平市公安局长沙派出所和特警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发现现场有一名男子右手手腕处被砍伤。据现场群众反映,还有一名男子左肩膀部位被砍伤已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立即兵分两路,一组民警留在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救治伤者,另一组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捕。经过仔细地走访、缜密侦查,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潘某的藏身处,并迅速将其抓获。

    经审讯,潘某对自己持刀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11月24日凌晨零时许,犯罪嫌疑人潘某在某酒吧喝了很多酒后打车到长沙祥苑新村附近吃宵夜。到达目的地后,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刚好路过的陈某见状上前劝解。陈某见潘某满身酒气,便帮司机拿回被潘某抢走的车钥匙,并劝潘某夜深早点回家休息。潘某一时情绪激动冲进附近某食店拿来菜刀向陈某砍去,陈某受伤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潘某伤人后不但没有收手,还将附近店铺的钢化玻璃砸烂,并砍伤另一名食客才离去。

    目前,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微信图片_20201201091342.jpg微信图片_20201201093437.jpg微信图片_202012010934371.jpg

    微信图片_20201201091325.jpg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